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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分类:A 市数审函〔2025〕598号
周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开展AI赋能产业升级,推动桂林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开展人工智能赋能产业
我市已组织开展2025年两批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征集工作,申报场景覆盖制造、文旅、医疗、服务、政务、教育、生态等七个领域,形成以桂林福达股份智能制造工厂、象山景区全域旅游平台智能系统等为代表的50个人工智能开放场景,推动我市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产业发展进步。2024年出台《桂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激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桂林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措施》修订,以更大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推动一批企业关键软件产品申报自治区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2024年新增海威科技、中国移动桂林分公司、维构网络等6家企业关键软件产品入围自治区资源池。依托广西数字化服务转型诊断平台,对全市规上企业开展诊断分级。加强对工业企业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查和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分行业、进园区共举办了3场桂林市工业互联网“百城千园行”、工业互联网百场路演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深我市企业对工业互联网的理解和认识,为我市工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参照。2024年,我市共有26个项目获得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新增5家企业列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公示,4家企业列入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公示,16家企业列入广西数字化车间公示,数量列全区第1。君泰福列入2024年5G工厂名录公示。南药股份、优利特、深科技3家企业列入国家工信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
二、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人工智能赋能产业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安排资金,专项支持“人工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已于今年5月下发通知,组织我市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我市今年设立了桂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子基金,基金将对包括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发、应用场景打造及产业化推广项目在内的符合桂林市重点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未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我市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市政府印发《桂林市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暂行办法》,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智慧农业、蔬菜(含食用菌)栽培设施扶持,对建设温控大棚、滴、喷灌水肥一体化系统等设施进行补贴,鼓励企业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及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攻关工程项目超长期国债的申报工作安排,积极争取并组织摸底我市相关企业及研发机构进行项目申报。
争取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在我市布局,2024我市各单位共获自治区下达项目398项,资助金额达1.94亿元;实施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共安排经费3021万元择优支持202个项目。“十四五”以来,我市一直将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示范纳入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我市研发单位实施一批人工智能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如桂林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于国产昇腾芯片的人工智能边缘盒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和“应用于高速公路重要安全节点管理的全域感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桂林市杉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文旅虚拟数字人研发”项目、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双参数MRI+临床数据术前预测前列腺癌术后高危病理分型的AI模型研究”项目等16个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财政科技经费补助超过330万元。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中,“人工智能混合架构计算平台构建与应用研究”“基于人工智能设计的高能束表面强化铝合金技术及应用研究”“基于AI边缘计算的智能化啤酒生产系统”“基于AI大模型及知识图谱的智能知识管理平台构建及应用”“基于人工智能及荧光染色流式细胞术的AI尿液分析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等15项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获自治区财政科技资金支持,财政补助近1600万元。
三、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开展人工智能赋能产业
《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明确,“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为支持企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各类行业。
(一)目前国家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弥补亏损等均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二是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三是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其他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六税两费”、社保费用等均有不同类型、不同幅度、不同力度的优惠政策可享受。如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等。
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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