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桂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我局于2025年4月21日至5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桂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在线反馈意见建议2条,邮箱反馈意见0条,信函反馈意见0条,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建议 | 意见建议 | 理由 |
1 | 《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通过项目管理平台申请立项审批或者备案,请问项目管理平台是何平台?如何申请使用? | 采纳 | 项目管理平台由自治区统一规划建设,我市将在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开展使用培训等相关工作。 |
2 | 是否需在管理办法增加建设方案提纲? | 不采纳 | 1.桂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涉及的建设方案编制指南(提纲)与广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指南一致,我市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建设方案编制指南将挂载到我市主管部门网站以供参考; |
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