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组织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局面;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精神。截至目前,已完成4期法治内容学习。
二、落实全市法治建设“三方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每年按时组织我局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和补证换证工作。每年按时组织我局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2024年参考人数28名,通过率达100%。
2.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培训会,2024年邀请局法律顾问以案释法。
(2)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参加率100%。
(3)制定《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普法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6月组织审批业务科室轮流开展业务培训会,切实提升一线审批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
(4)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办公楼电子屏、展板等各类载体向群众、企业进行宪法宣传,加大宣传宪法知识的力度。
3.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聘请广西钧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担任我局公职律师,我局公职律师有1名。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1.放权赋能市属三大园区。坚持“依法合规便利”与“能放则放”原则相结合,牵头组织将市本级投资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用地和施工许可证等设区市的212项核心经济管理权限全链条赋予市属园区,激发园区经济活力。目前,高新区获得市级行政审批授权78项;高铁(桂林)广西园、秀峰园、叠彩园分别获得市级授权8项、43项、43项;经开区获得市级授权40项,“园区事园区办”初显成效。
2.政务服务大厅主要业务事项“预约可办”。
(1)“掌上预约”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引导、即到即办”精准高效服务。开通微信公众号在线预约功能,推出市政务服务大厅主要业务网上预约办,企业群众只需在微信公众号办理。
(2)印发《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无休日”工作制度(试行)》。截至目前,可预约办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出入境等政务服务大厅主要业务事项215项。1-12月提供延时服务共计2890次,提供周末预约服务共计196次。
3.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是完善审批服务“马上办”工作内容并将“马上办”工作机制推行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二是制定《桂林市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实行异地办理、就近办,减少群众往返路程与次数,1-12月,全城通办办件量达183679件。三是通过积极推行即来即办、网上审批、上门办理等多种方式,实现“一次办”。
4.推动行政审批业务会议制度改革。根据原审批业务会议制度要求,审批业务会议议题的上会流程,须经法制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业务会议制度(试行)》实施后,议题的上会流程精简为相关业务科室提出会议议题只需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审批提速,提高服务质量,压实审批责任。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1.做好审批层级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局审批业务会审定、分管领导审定、业务科室科长审定”的划分方式,组织业务科室将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中的事项(子项)逐一划分审批层级,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7月,完成新一轮业务审批层级动态调整工作,印发实施《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层级表》,调整后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14项、子项474项。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建设。在前期推行中石油、中石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化工作并取得初步成绩的基础上,我局以点带面,继续扩大审批事项规范化工作试点范围。截至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10个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工作。2024年9月至12月逐步推动局业务会审批事项43项完成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3.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已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49747件。同时,创新行政执法公示方式,2023年6月我局率先在广西区内创建可视化执法公示平台,实现一点即查,从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审批结果等八个维度可视化呈现行政执法行为。截至目前,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可视化执法公示平台共计完成公示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1292条。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完善统一适用的执法台账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工作结束后客观详实做好文字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由局党组会议、局审批业务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前,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并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不断提升法制审核质量。截至目前,共出具份合法性意见书318份。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建设法治微公园。在市人大的指导下,我局联合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共同建设法治微公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发生在身边的事例向老百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法规,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市人大的高度肯定。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处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5件。
3.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全局未发生信访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件10件,并已全部办结。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动《桂林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市人大安排,我局于2023年启动《桂林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成立立法调研专项工作小组,委托在政务服务领域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制定立法调研工作方案。2023年至2024年8月,我局立法调研组深入江苏省苏州市、扬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济南市和天津市,区内南宁市、北海市以及我市17个县(市、区)等地开展立法调研,详细了解有关地区在政务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于2023年10月底完成《条例》立法可行性分析,形成相应调研报告。2024年9月,调研组在完成前期立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市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得到了市人大对调研报告的指导。修改后调研报告报送至市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并同步送至市司法局。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截至目前,对我局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1件政府采购计划或合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率达100%,未发生重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存在的困难
我局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为民服务,取得了部分成绩。但是对标对表先进发达地区,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数量不足。因工作调动关系,我局现仅有一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公职律师。法规科作为合法性审核部门,配备人员数量与工作量不成正比。
二是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因我局大部分工作人员并非法律专业出身,也未受过专业法律写作训练,在法律文书规范性写作、执法能力、法律理解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人员固定执法证据能力有待提高。我局承接了全市26个委办局210多个大项的行政许可权限,事项众多。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固定有关证据、准确认定法律事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
计划2025年推动分管领导审批事项和业务科长审批事项完成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桂林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条例》立法工作
根据《桂林市司法局关于征集桂林市2025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函》要求,填报了2025年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计划项目建议表和关于建议制定《条例》地方性法规的说明,建议将《条例》立法项目纳入2025年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并在说明中明确该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以及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相关内容。2025年将进一步开展立法工作。
(三)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工作
计划聘请第三方成立评查小组,参考前次抽取参评的方式,将工作启动前办结的经业务会讨论的案卷全部纳入评查范围。
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