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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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0:15:00     来源: 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现发布《桂林市大数据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行政审批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大各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做好相应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的信息公开促进经济复苏发展和社会稳定本年度发布政策文件6工作信息发布

54篇。

二是加强管理和服务公开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依托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实体大厅等多种渠道同步公开办事指南信息。2024年,局部门网站共发布信息1626篇,其中,发布审批信息公示1082篇、审批信息公告250篇。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调整发布政务服务事项主项244个,子项544个,可在线办理568项,可在线预约118项。同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托局部门网站、信用桂林双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开行政许可执法决定49747

三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局机关机构设置信息公开,集中定期公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8人事任免事项20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桂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一申请建一档的要求,严格把好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环节。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对接,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和申请人满意度,最大限度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均按规定时限完成答复受理行政复议1受理结果为行政复议终止行政诉讼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有效防范政务公开风险

(四)(四)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持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并落实人员坚持每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及动态更新工作。推动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缩减纸质版印发数量和赠阅范围,探索以二维码的形式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提高信息获取便捷性。同时,加强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建设,持续通过微信公众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及时发布民生热点信息全年发布信息52

(五)加强解读增进政民互动

门户网站设置互动交流专栏密切关注群众关于医疗器械教师资格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网约车运营证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2024我局门户网站公开答复群众咨询9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

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公开程序,定期开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系统的信息发布及运维情况检查,及时组织整改。

针对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下发2023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顺利完成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法规科)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7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0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针对2023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对于信息公开不全面的问题,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202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和公开的形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公众互动交流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