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企登记注册和产权登记联动有效遏制假冒央国企现象
近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市国资委为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桂林市属国企桂林城乡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先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后依申请审批了该企业股东名称和注册资本变更,为其发放了新的营业执照。这是桂林市国资市场注册和产权登记联动的一次有效实践,将有效遏制私自挂靠央国企、央国企未经审批私自成立子公司等现象,能有效防范假冒央国企的违法行为。
据悉,《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国有企业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登记机关在办理国有企业登记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信息化等方式,查验比对国有企业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依托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与市场监管总局系统信息传输,桂林市建立了国有企业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改变了以往企业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相对独立不互通的局面。
按照新规,在国有企业发生新设企业、收购、对外增资、减资、无偿划转、改制、企业分立、合并、缴纳实收资本、参股股权变动、基础信息变更以及注销法人资格等经济行为时,均应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前,由该企业或上级管理企业到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产权登记。企业登记业务系统会查验比对国有企业登记信息与产权登记信息一致后才能办理相关登记和备案,有效破解双方信息不匹配、不一致、时效性不高等问题,确保国有企业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作者:杨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