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以及日常运行管理。
(二)负责受理、答复、转派、催办、回访、调度跨部门、跨层级的诉求。
(三)协助主管部门对承办单位实施日常考核,对12345热线运营团队进行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负责对承办工单进行督办。
(四)负责知识库维护、大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收集和分析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五)负责定期组织培训。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设主任(正科长级)1名,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下设3个办公室,分为综合办、综合业务1组、综合业务2组,其中综合办4人,综合业务1组2人、综合业务2组2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10.64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520.60万元相比,减少309.96万元,下降59.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3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2.21万元,下降77.2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进行支出,话务坐席服务外包项目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采购。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进行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10.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0.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9.96万元,下降59.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8.28万元,下降83.2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进行支出,话务坐席服务外包项目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采购。
(1)基本支出77.38万元,用于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务、业务和其他费用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74.78万元相比,增加2.6万元,增加3.4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两名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2.77万元,用于12345热线平台的运作费用,与2022年度决算数403.67万元相比,减少400.9万元,减少99.3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改为政府性基金进行支出,话务坐席服务外包项目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采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2022年决算数20.19万元相比,减少0.88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与2022年决算数11.86万元相比,减少2.08万元,减少17.54%,主要原因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2022年决算数10.09万元相比,减少0.95万元,减少9.42%,主要原因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4、结余分配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已按规定上交当年银行账户利息,故不产生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3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2.21万元,减少77.26%。其中:基本支出115.61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39万元,支出决算为8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5%。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1万元,支出决算为7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1%,用于12345热线平台的运作费用,主要原因:按财政要求,将部分项目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0%,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7%,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5%。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和入职人员,人员流动产生支出变化。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主要原因在于退休人员在当年年中退休,预算无法测算具体金额。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2.2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25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2.25万元。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6%。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节约开支,压减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2年决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22年决算数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节约开支,压减部分公用经费支出。经费支出主要用于12345热线投诉的案卷所涉及的现场勘验工作的工具车的维修(护)费、燃油费、年审保险等相关费用。2023年,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24万元,平均每辆0.2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节约开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12345热线投诉的案卷所涉及的现场勘验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95.0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涉及财政资金95.02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4个中残疾人保障金、热线归并过渡期费用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政府热线日常运行经费、通讯资源使用费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通讯资源使用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0.56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数为74.5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市热线中心承担市委市政府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优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共2项,全部按照时间进度推进完成。全年全市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473680件,话务员直接解答诉求338539件,话务满意率98.64%;转派承办部门办理诉求134477件,处理满意率98.37%,按时办结率99.47%。收到群众来电表扬、锦旗等664件,市热线中心话务员获第五届全国政务热线“2023年最美热线人”称号。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完成目标一:使用全区统一建设的12345热线系统,租用35个语音座席工号。
完成目标二:租用2条100M专线,形成主备线路,由自治区12345热线平台部署地点(自治区)的浪潮云链接至桂林市12345热线话务办公场地。
完成目标三:租用短信平台,可向服务对象、承办单位发送短信。
目标四:租用12345热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列和12345热线市场监管队列所需要的电路通信服务,由于我中心完成归并,为节约开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租用两条电路通信服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 2023年修订第四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