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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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9:00:00     来源: 行政审批局

第一部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15〕111号)文件,本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进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对进场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其他相关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牌子的批复》市编〔2020〕8号)文件,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桂林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代管,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交易三科、信息科。各科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文秘、保密、会务、档案、人事、劳资、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押金、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以及中心的财务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综合管理和业务运行协调等相关工作。

交易一科:组织开展市本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信用档案记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查处依据。

交易二科:组织开展国有土地和相关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交易的招标、拍卖、挂牌,负责国有和集体林业产权交易的拍卖、招标及其他相关产权交易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信用档案记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查处依据。

交易三科:负责执行市本级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承担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信用档案记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查处依据。

信息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评审专家、信用评价、中介机构等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信息发布和业务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其他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655.1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532.87万元相比,增加122.32万元,增长22.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9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12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定额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在编在职人员由原来的29人增加至31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2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3.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资金来源变更,非刚性项目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变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55.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55.1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2.32万元,增长22.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61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2名在编人员,导致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96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2名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6.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9%下调至7.4%。

4、城乡社区支出83.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3.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资金来源变更,非刚性项目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变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住房保障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2名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9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12万元,增长7.34%。其中:基本支出539.26万元,项目支出32.73万元。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7.67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2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量未全部发放,只发放55%。其中,事业运行支出决算283.2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66.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日常业务、公务和其他费用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144.62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33.8%,主要用于交易大厅运行、国有土地产权交易、交易项目管理费用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2.67万元,支出决算为7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缴费金额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46.7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64.5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23.3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32.27%;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决算2.3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3.17%。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0.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9%下调至7.4%。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21.94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的60.0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14.62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的39.99%。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4.32万元,支出决算为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两名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缴费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35.07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决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2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1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量未全部发放,只发放55%。其中:基本工资118.13万元、绩效工资130.92万元、津贴补贴6.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万元、住房公积金35.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18万元(主要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必要不支出。其中:办公费3.22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3.3万元、维修(护)费0.49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1.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1万元(主要为食堂运转经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3.2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3.2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20万元。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90.13万元,支出决算为8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6%。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90.13万元,支出决算为8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非必要不支出,以及已发生的必要支出,由于财政未拨款无法支付。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3.20万元,占支出决算1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4%,比上年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2023年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2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14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4%,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原因是2023年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2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14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15.93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财政资金115.93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个中“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经费”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48分,评级为等,项目执行数为113.6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实现招投标全流程全子化率100%,土地出让实现网上交易,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交易主体认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