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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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16:13:00     来源: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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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办发〔201963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放管服相关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组织拟订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4.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

5.承办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旅游文体、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12345政府热线相关工作部署;组织拟订全市12345政府热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全市12345政府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

将原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市行政审批局。

将部分市直部门、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等职责整合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划入市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具体划转事项由市政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10.有关职责分工。

1)市行政审批局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结果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实施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方式等各项改革,支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使用或接入相关信息化系统,认可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做出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决定。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时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行政审批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市行政审批局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跟踪落实制度,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2)未划转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整合本部门审批职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窗口,实行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

3)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区直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置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垂直管理单位窗口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行政审批局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

(二)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15111号)文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本级政务服务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进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对进场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其他相关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2021号)文件,政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和相关咨询服务。负责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工作;负责相关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业务培训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有关投诉。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考勤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的档案整理、保存、利用等相关工作。

中心致力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服务,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造不见面审批,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工作;负责相关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1981号)文件,本中心主要职责:负责12345政府热线相关受理、转办、跟办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通过整合我市各类政务咨询、诉求、投诉、举报载体,组建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受理、一号对外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将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举报等诉求,以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进行处理。改变职能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自我受理、自我办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传统模式,发挥我市政府服务热线大数据应用优势,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本部门预算单位代码135,包含4个下属预算单位:135001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本级、135002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5003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135004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

(一)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本级)内设20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2.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3.政策法规科。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机关依法行政、法律纠纷、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涉及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宣传、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和完善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依法进行清理。

4.行政审批改革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放管服相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优化工作,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统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5.政务管理督查科。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规范、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对机关审批服务开展内部管理监督,跟踪督查办理情况,统计分析评价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绩效考评。

6.信息化技术科。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及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市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的建设和维护,负责本机关网站、两微一端等建设和维护工作。

7.项目勘验科。负责涉及本局承办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组织会同主管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勘验工作。

8.投资项目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9.建设项目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应急管理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0.市场服务一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的工商、金融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1.市场服务二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以及质量技术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2.社会事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司法、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侨务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3.环保城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4.旅游文体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科技、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5.卫生健康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6.交通运输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7.涉农事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园林等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18.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涉及市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12345政府热线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12345政府热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市本级12345政府热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热线成员单位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考评。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平台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市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编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公报》。

19.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对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举报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承担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编制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协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工作。

20.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桂林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代管,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交易三科、信息科。各科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文秘、保密、会务、档案、人事、劳资、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押金、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以及中心的财务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综合管理和业务运行协调等相关工作。

交易一科:组织开展市本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信用档案记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查处依据。

交易二科:组织开展国有土地和相关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交易的招标、拍卖、挂牌,负责国有和集体林业产权交易的拍卖、招标及其他相关产权交易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信用档案记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查处依据。

交易三科:负责执行市本级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承担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信用档案记录、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查处依据。

信息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评审专家、信用评价、中介机构等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信息发布和业务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和其他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三)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行政审批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设以下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宣传、保密、档案、信访、场地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2.运行维护科。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业务培训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综合一科。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所涉及的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4.综合二科。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市场服务、投资项目、建设项目等科室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5.综合三科。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社会事务、环保城管、教育卫生、旅游文体、交通运输、涉农事务等科室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6.投诉受理科。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有关投诉。落实中心日常管理巡查、抽查制度。

7.改革服务科。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考勤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流程跟踪及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桂林市人民政府公报》相关工作。

8.档案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结后的档案整理、保存、利用等相关工作。

(四)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隶属于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班组:综合办、计财组、信息化考评组、勘验督查组。本单位预算单位代码135004


第二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收支总预算5335.7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减少172.8万元,总收支与去年相比减少3.14%。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63.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3.76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收入总预算5335.7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减少172.8万元,总收入与去年相比减少3.14%。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63.7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支出总预算5335.7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减少172.8万元,总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3.14%。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3.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5335.78万元,总支出5335.7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1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减少3.14%,主要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必要不支出,大力压减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972.02万元,较上年增长15.75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及工资福利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08%,同比减少31.42万元,下降1.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同比增加38.81万元,增长8.16%

卫生健康支出282.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9%,同比增加4.84万元,增长1.74%

住房保障支出2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同比增加3.52万元,增长1.5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3972.02万元,较上年增长15.75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及工资福利增加。具体情况为:

工资福利支出总计3610.8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4万元,津贴补贴265.13万元,基本工资753.49万元,绩效工资573.11万元,奖金41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5.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8.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5万元,住房公积金236.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2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工会经费25.29万元,培训费3.87万元,会议费3.44万元,办公费17.44万元,邮电费20.93万元,维修(护)费4.05万元,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25万元,差旅费68.88万元,印刷费4.43万元,福利费4.1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72万元,医疗费补助2.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1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1.17万元,下降20.6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2.95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2.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1.56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1363.76万元,较上年减少188.55万元,减少12.15%,主要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必要不支出,大力压减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63.76万元,较上年减少188.55万元,减少12.15%,主要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必要不支出,大力压减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总金额1682.98万元,占总支出的31.54%,相较上年减少193.21万元,同比减少10.30%。其中,基本支出319.2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8.97%,相较上减少4.65万元,减少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363.7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81.03%,相较上年减少188.55万元,同比减少12.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必要不支出,大力压减项目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办公费17.44万元;印刷费4.43万元;邮电费20.93万元;差旅费68.88万元;维修(护)费4.05万元;会议费3.4万元;培训费3.87万元;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工会经费25.29万元;福利费4.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46.7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73.32万元,同比减少204.66万元,降低23.31%。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必要不支出,大力压减项目支出。其中:货物采购10.7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6%;服务采购662.5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8.4%。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353.32万元;超过200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350万元。

政府采购分别为:

局本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员座席外包项目350万元、排污许可第三方审查费100万元、水利基建项目初设及专题类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服务费125万元、《政府公报》印刷费8.58万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刷费4.5万元、打印纸采购费2.4万元、采购家具采购费用4.5万元;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打印纸采购费2万元。

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通讯资源使用费74.48万元、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费用1.86万元。

其中,集中采购预算85.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2.67%,同比减少13.64万元,下降74.29%;分散采购预算587.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7.32%,同比减少191.02万元,降低24.52%。

无其他政府采购预算说明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我局总资产5471.83万元,同比减少2504万元,减少31.39%,主要原因是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影响,其中土地保证金上年余额4345万元,本年余额1733万元,减少2622万元;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113.41万元以及固定资产折旧。

流动资产5052.2.4833.12万元,较上年减少419.08万元,减少8.30%,占资产总额88.33%。其中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共1770.67万元,主要是质保金、投标保证金;非货币资金3062.45万元,主要是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非流动资产638.7万元,占总资产的11.67%。其中固定资产原值2602.63万元,累计折旧2052.98万元,净值为549.6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45.27万元,累计摊销156.23万元,净值89.04万元。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巡查、应急用皮卡车,政府集中采购购置,为20116月份购买的江铃宝典皮卡车(JX1020PSD3),已完成折旧(车牌号:桂CSZ110;排量:2.0;定编证号:桂C0-09045)。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2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4.8万元,分别为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本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员坐席外包项目行政审批业务委托服务经费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员坐席外包项目,预算资金35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12345热线全年话务服务参评率≥40%,工单按时办结率≥92%,工单处理满意率≥95%。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诉求受理量≥300000件。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工单转派及时率≥98%;质量指标2.工单及时签收率≥9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经费支出时效性不迟于20241231日。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总成本≤3500000元。设2条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1.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明显;经济效益指标2.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影响程度较高。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工单处理满意率≥95%。

重点项目二:行政审批业务委托服务经费,预算资金244.8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全市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保证行政审批工作正常运行,满足企业、群众办事的需要,深化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设4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排污许可审批事项年度办件量≥200件;数量指标2.水利类依申请项目年度办件量≥90件;数量指标3.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工作=100%;数量指标4.依申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及区域节能评价审查=100%。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对水利类技术审查第三方审查服务质量考核≥90分;质量指标2.对排污许可第三方审查服务质量考核≥90分。设2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排污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或一次性告知企业修改意见≥100%;时效指标2.水利类依申请事项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决定书≥100%。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严格执行预算,节约成本≤100%。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为企业减负,免除企业水利类技术审查服务费(以与审查单位签订合同为准)≥100%;社会效益指标2.对实施排污许可事项审批,对环境保护和公总利益的贡献,以及对企业环境管理能力的提升≥100%。设1条生态效益指标:1.实施排污许可事项审核,规范桂林市工业企业排污行为≥0%。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办事群众满意度指标≥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比如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比如由单位缴纳的城职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比如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桂林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桂林市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报表(桂林市本级预算公开表)



 附件:桂林市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报表(桂林市本级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