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20〕21号)文件精神,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和相关咨询服务。(二)负责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工作;负责相关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三)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业务培训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四)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有关投诉。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考勤考核等相关工作。(五)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的档案整理、保存、利用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市行政审批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设下列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运行维护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投诉受理科、改革服务科、档案科。
第二部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326.33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1154.72万元相比,增加171.61万元,增长14.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6.3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1.61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是中心2022年新增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增加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3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在2021年归入其他收入类,由于利息收入将上交财政局,因此在2022年将利息入归入往来科目类。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326.3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1.65万元,增长14.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17.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1.27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因此支出增加。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事业运行费725.73万元,用于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社保、大厅窗口运行经费、事业人员的定额商品和服务等经费支出。
(2)发展与改革事务的事业运行费291.74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64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由于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增加经费,因此社保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5.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16.47万元,增长23.95%,主要原因是:由于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增加经费,因此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2.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2.94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15.27万元,增长26.48%,主要原因是:由于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经费,因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2021年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6.3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71.65万元,增长14.87%。其中:基本支出1307.97万元,项目支出18.35万元。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主要用于为了有效应对疫情以来财政困难形势,坚决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中心压减非必要性支出。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事业运行费725.73万元,用于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社保、大厅窗口运行经费、事业人员的定额商品和服务等经费支出。
(2)发展与改革事务的事业运行费291.74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48万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5万元及残疾人事业支出8.71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增加经费,因此费用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8.98万元,支出决算为8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调整增加经费,因此费用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6.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主要用于交纳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2年内新进3名事业编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及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经费,因此费用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7.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6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非必要支出。其中:基本工资538.92万元、津贴补贴11.96万元、伙食补助费59.07万元、绩效工资160.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6万元、住房公积金108.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3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非必要支出。其中:办公费0.88万元、印刷费1.21万元、邮电费2.23万元、差旅费17.65万元、维修(护)费1.21万元、培训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13.71万元、福利费1.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比上年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业务需要,2022年公务接待批次及来访人员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6%,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原因是由于业务需要2022年公务接待批次及来访人员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3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涉及财政资金1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4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的设置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指标设置模糊不够量化。
二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执行不完整及执行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指标进行科学地细化和量化,充分考虑各科室的职能,体现工作效率,达到公正的结果;二是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发挥能动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