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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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17:25:00     来源: 行政审批局

   

第一部分:中心概况

一、中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心概况

一、中心职责

根据《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15〕111号)文件,本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进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对进场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其他相关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牌子的批复》市编〔2020〕8号)文件,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桂林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代管,内设7个科室:综合科、交易受理科、交易评审科、交易监督科、政府采购科、产权交易科、信息技术科。各科室职责如下:

综合科:承担中心日常事务,拟订规章制度。承担中心文秘、会务、宣传、保密、安全、档案、信访、应急管理、场地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中心党群、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交易受理科: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咨询、登记受理、场地安排、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承办交易代理项目委托手续。承担中介超市日常运行及服务工作,负责中介超市业务咨询、中介机构入驻、中介服务信息发布等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汇总、分析中介服务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价。

交易评审科: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项目开标、评标(评审)的现场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现场活动见证和秩序管理工作。

交易监督科:承担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文件复核工作,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拟订中心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承担与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交易活动信用评价工作。承担中心有关质疑、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按规定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监督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交易服务和交易代理工作。

政府采购科: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工作。承担项目需求评估论证和审核工作,承担采购文件编制、答疑、澄清、修正、信息发布及项目开标、评标组织等工作。

产权交易科:承担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等产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现场服务工作。

信息技术科: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承担中心信息技术保障服务工作。收集、整理交易活动相关视听资料。汇总、分析和报送中心交易活动统计数据。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532.87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484.31万元相比,增加48.56万元,增长10.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2.8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3.89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一人以及岗位晋级调薪、社保医保公积金基数调整等致使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直接计入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银行手续费支出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上缴财政数减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532.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2.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8.56万元,增长10.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09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人以及工资岗位晋级和调薪。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40.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人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8.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32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人以及医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2.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93万元,增长37.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人以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5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银行手续费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上缴财政数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3.89万元,增长18.68 %。其中:基本支出511.72万元,项目支出21.15万元。

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4.2万元,支出决算为53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96.48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1%。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中心根据财政要求调减拨款212.38万元,此外,因财政未及时拨款导致2022年已发生的费用25万元未能支出。其中,事业运行支出决算240.9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61.1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日常业务、公务和其他费用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153.2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38.88%,主要用于交易大厅运行、国有土地产权交易、交易项目管理费用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7.71万元,支出决算为6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缴费金额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43.5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64.5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21.7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32.27%;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决算2.1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3.19%。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7.9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致使实际缴费基数高于预算缴费基数。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24.79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的64.5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13.62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决算的35.46%。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2.07万元,支出决算为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致使实际缴费基数高于预算缴费基数。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32.69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决算的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调减绩效工资增量。其中:基本工资192.47万元、绩效工资82.3万元、津贴补贴5.58万元、伙食补助费19.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78万元、住房公积金4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必要不支出。其中:办公费10.04万元、印刷费0.6万元、邮电费1.14万元、差旅费0.69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5.29万元、福利费0.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量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 比上年减少0.3万元,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量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涉及财政资金2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5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执行率低;二是交易项目数量逐年减少,成交率下降,经济效益低下;三是业务人员绩效自评专业水平低,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超前做好项目谋划,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协调资金,提高项目执行率;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交易平台,提高电子化交易率,加强宣传力度,促进更多的项目成交;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对绩效自评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得更加合理合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