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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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2:00:00     来源: 行政审批局

   

第一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办发〔201963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放管服相关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组织拟订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4.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

5.承办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旅游文体、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12345政府热线相关工作部署;组织拟订全市12345政府热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全市12345政府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将原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将部分市直部门、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等职责整合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划入市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具体划转事项由市政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10.有关职责分工。

1)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结果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实施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方式等各项改革,支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使用或接入相关信息化系统,认可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做出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决定。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时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行政审批审监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市行政审批局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跟踪落实制度,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2)未划转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整合本部门审批职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窗口,实行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

3)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区直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置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垂直管理单位窗口工作的监督管理。

4)市行政审批局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

(二)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15111号)文件,本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进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对进场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其他相关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牌子的批复》市编〔20208号)文件,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三)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编〔202021号)文件,政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和相关咨询服务。负责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工作;负责相关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业务培训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有关投诉。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考勤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的档案整理、保存、利用等相关工作。

中心致力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服务,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造不见面审批,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结果送达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工作;负责相关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市编〔201981号)文件,本中心主要职责:负责12345政府热线相关受理、转办、跟办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通过整合我市各类政务咨询、诉求、投诉、举报载体,组建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受理、一号对外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将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举报等诉求,以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进行处理。改变职能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自我受理、自我办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传统模式,发挥我市政府服务热线大数据应用优势,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本级)、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3768.25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3417.70万元相比,增加了350.55万元,增长了10.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7.9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0.61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局本级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增在职在编人员1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增在职在编人员3人,以及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及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增加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3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基本户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9.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22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累计盈余减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768.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68.61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1.2万元,增长10.2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18.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行和开展部门工作职能。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9.5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人员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411.95万元相比,增加48.84万元,增长11.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相应的社会保障经费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10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费用。20214.05万元相比增加了1.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3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259.51万元相比,增加39.81万元,增长了15.34%主要是人员退休及工资基数变动,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51万元。2021129.70万元相比,增加15.81万元,增长了1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4)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0.86万元,为按工资比例上缴的残疾人保障金。相较202118.69万元,减少7.83万元,根据人员上一年度工资福利费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金额。

3.卫生健康支出(类)265.14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1年度决算数230.93万元相比,增加34.21万元,增长1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45万元,用于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险支出,相较于2021增加了3.03万元,增长3.82%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20万元,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出。相较于2021年增加了18.02万元,增长26.05%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5.49万元。用于行政审批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相较2021年增加了13.16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24.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195.77万元相比,增加28.58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长导致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338.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82万元,下降9.56%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7.91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0.61万元,增长10.26%。其中:基本支出3263.68万元,项目支出504.23万元。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77.5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67.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9%。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部门预算进行调整。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427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6%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1088.84万元,支出决算为87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9%,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31.14%。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定额商品服务支出。预决算偏差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减少及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46.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1.46%。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审批业务的各项专项项目支出。预决算偏差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部门预算进行调整。

3)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 %,主要用于聘请专家审查员辅助行政审批产生的劳务费及差旅费。预决算偏差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部门预算进行调整。

4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918.64万元,支出决算1445.1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51.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日常业务、公务和其他费用等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387.53万元,支出决算153.2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5.44%,主要用于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运行、国有土地产权交易、交易项目管理费用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支出

2.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主要为事业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290.40万元,决算291.74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的10.35%,主要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46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431.27万元,支出决算为449.93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97.64%。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51万元。

2.残疾人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的2.36%。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其中残疾人就业支出2.15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71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53.7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晋档缴费基数调整。均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2.4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5.4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1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9%,均为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晋档缴费基数调整。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3.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6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其中:办公费19.88万元、印刷费2.90万元、邮电费20.14万元、差旅费25.50万元、维修(护)费2.41万元、培训费3.89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32.10万元、福利费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0%,比上年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来访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比上年减少0.83万元,原因是车辆使用率降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及3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30万元,平均每辆0.3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5%比上年减少0.93万元,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来访人员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10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23万元,降低18.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67万元,降低6.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12345热线投诉的案卷所涉及的现场勘验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22个,涉及财政资金50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2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22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按照工作要求,我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768.61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5.61分,自评等级为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未能全面反映出部门的所有业务;二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执行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部门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将部门主要职责、业务通过可量化的指标进行监督考核;二是做好项目谋划,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协调资金,提高项目执行率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对绩效自评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得更加合理合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